私營安保機構演化與發展模式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恐怖主義、跨國有組織犯罪、金融危機和生態環境惡化等非傳統安全威脅日益嚴峻,且呈現出區域蔓延和全球爆發的態勢。這些全球性問題的跨國性和長期性,使主權國家既難以獨立應對,也無法在短期內解決。隨著安全威脅的增多,私營安保公司(Private Security Company,PSC)應運而生。其以利潤為驅動,主要為客戶提供包括軍事和安保在內的各種服務,包括提供人員和企業資產保護、風險評估、后勤供應、軍事訓練、情報收集、解救人質等服務。
一私營安保中西溯源:雇傭軍VS鏢局
西方歷史上的私營軍事機構與雇傭軍
西方私營軍事服務機構早期以雇傭軍的形式存在。雇傭軍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職業,圣經時代就有雇傭兵的記載,從伯羅奔尼撒戰爭到美國獨立戰爭都可以找到雇傭兵的身影,但自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開始就不乏對它的批評。17世紀末《威斯特伐利亞條約》以后,民族國家成為國際關系的主要行為體,“國家成為唯一對武力和暴力擁有合法權力的行為體”,各國兵役制度逐步完善,雇傭兵這樣的私有化武裝力量逐漸失去市場。聯合國在2003年通過決議禁止了外國雇傭軍的合法存在,這使得私營保安公司更加“客似云來”,他們經驗豐富,裝備精良、訓練有素且可以“即插即用”,許多時候比軍隊和警察更能發揮作用。
私營軍事公司最早出現于20世紀40年代。總部位于美國弗吉尼亞州的Dyncorp International公司創建于1946年,早在朝鮮戰爭、越南戰爭期間就已經向美軍提供技術和后勤支持。冷戰后超級大國間的權力平衡被打破,國際社會安全真空,全球化加速刺激了私營軍事安保公司的發展。20世紀70年代以來,英美國家原本由國家壟斷的軍事服務開始大量外包給私營軍事公司。20世紀90年代,大裁軍浪潮又催生了一大批私營安保公司。“9·11”后,私營軍事公司和私營安保公司不斷發展,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場上,其為美軍服務的雇員人數甚至超過駐軍員額,在阿富汗竟是駐軍的1.43倍。據稱,2004年美國花掉聯邦預算支出的10%,約2750億美元用以購買私營軍事及安保公司的安全服務。
中國歷史上的私營安全服務機構:鏢局
在中國,鏢局是私營安保公司的雛形。中國有起源于宋代、發展于元明、鼎盛于清的鏢局文化。鏢局憑借武術專門為人保護錢財或人身安全,其業務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運送貨物與資金稱為走鏢。一類是看家護院,保障后勤,稱為坐鏢。前者根據項目的不同,又分為信鏢、票鏢、銀鏢、糧鏢、物鏢、人身鏢六類;后者根據目的不同,又分為護院、坐店、守夜。由此,古代鏢局可被視為是集快遞和安保業務于一身的商業機構。到了民初,鏢局的業務還擴展至保衛大片的商業區。鏢局最看重的是信譽,一些鏢局由于實力強、信譽好,生意源源不斷,在各地便開設分號。到了清末,隨著槍支彈藥的出現及其相比刀槍劍等冷兵器的絕對優勢,北京的很多鏢局開始或多或少地配備槍支。
由于鏢局行業的特殊性,開張營業首先需要得到官府的認可與支持,如果鏢局在官府里有硬后臺,那么鏢局的業務量和江湖地位就不是其他鏢局所能相比的。官方也有專門針對鏢局的司法制度,每走一鏢必須帶上官府開的通行證才可以行鏢,政府的法律規章等正式制度為其提供了制度性支撐。20世紀20年代之后,民初軍閥混戰,國內政治經濟及不穩定,造成了鏢局業和相關產業產權和彼此的契約不穩定,鏢局由此開始衰落。
現代私營安保公司
2008年,聯合國有關“使用雇傭兵侵犯人權和損害民族自決權”的工作組采納“私營軍事和安保公司”的概念,認為雇傭兵的本質是為獲得金錢直接參與暴力的敵對行動中去,而私營軍事安保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是一種能夠得到國際社會尤其是其國籍國監管的合法組織。2008年簽署的《蒙特勒文件》(Montreux Document)雖然不具有國際法上的強制約束力,但重新強調了相關國家和公司的國際法律義務,提供了國家監管、公司運營的若干良好慣例。
2011年,由58家大型私營安保公司發起簽署并通過的《私營安保公司國際行為守則》,意味著私營安保公司在承認《蒙特勒文件》和“保護、尊重和賠償”行動框架基礎上形成了一個成熟的自律承諾:將私營安保公司共同認同的行動原則,轉化成服務標準、治理和監管的機制,以期以負責任的方式提供安保服務,遵守法治,尊重人權,并保護客戶利益—這是一個共同體對其自身合法性認同的顯著標記。以聯合國為例,私營軍事公司的業務涉及安保與營救、軍隊培訓、后勤保障、技術支援、物資分發等人道主義救援與維和行動。為了保證任務的靈活與主動,聯合國有時更傾向于選擇私營軍事公司。
二《蒙特勒文件》與私營安保公司定義
2006年,瑞士政府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起了一項倡議,促進在武裝沖突情況下營業的私營軍事和安保服務公司尊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2008年17個國家簽署了《關于私營軍事和安保服務公司的蒙特勒文件》(以下簡稱《蒙特勒文件》)。《蒙特勒文件》追求兩個主要目標:(1)重申,并在必要的情況下闡明國家、私營安保公司及其人員在現行國際法范圍內的義務,特別是基于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規定的義務;(2)確認良好慣例和監管方式,以協助各國促進私營安保公司尊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截至2015年,已有51個國家和3個國際組織簽署了《蒙特勒文件》。理解《蒙特勒文件》使用的術語及其在文件中的具體定義非常重要
私營安保公司
“私營安保公司”是指提供軍事和(或)安保服務的私營商業實體,不論這些實體如何稱呼自己。軍事和安保服務特別包括武裝護衛和保護人員和物品,例如運輸隊、大樓和其他地點;維修和操作武器系統;羈留犯人;向地方部隊和安保人員提供咨詢或培訓。《蒙特勒文件》并不試圖將公司分類。相反,它試圖促進在武裝沖突中提供軍事和安保服務的任何企業都尊重國際人道法和人權法。私營安保公司經常既提供軍事服務,也提供安保服務,甚至其他服務。私營安保公司認為自己屬于一個“軍事”或“安保”公司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在特定局勢中開展之活動的性質。此外,《蒙特勒文件》并不局限于涉及使用武器的軍事或安保服務;它也與訓練軍隊、情報和審訊囚犯等服務有關。
私營安保公司人員
“私營安保公司人員”是指私營安保公司雇用的、直接租用的或約定的人員,包括其雇員和管理人員。《蒙特勒文件》中所包含的規則適用于每一個受雇于私營安保公司并在武裝沖突局勢中開展業務的人。這包括所有的雇員,不管他們在公司內部的職責為何,也包括所有的管理人員和董事。受雇于本身屬于私營安保公司分包商的商業實體的雇員也被該定義所涵蓋。
締約國
“締約國”是指直接與私營安保公司訂約提供服務的國家,酌情包括與另一私營安保公司訂分包合同的私營安保公司。《蒙特勒文件》主要圍繞國家與私營安保公司之間可能有的三種主要關系來構想:訂約關系、屬地關系或通過公司注冊產生的關系。締約國,由于其本身和私營安保公司訂約所創造的具體聯系,應特別注意確保與私營安保公司訂約的決定不妨礙以任何方式尊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契約”的概念應廣義解釋,從而也包括非常基本的契約。此外,如果訂約的私營安保公司與另一個私營安保公司訂立分包合同,締約國應克盡職責,確保分包的私營安保公司也尊重國際人道法與國際人權法。
領土所屬國
領土所屬國”是指私營安保公司在其領土內從事活動的國家。至于領土所屬國,它當然和所有其他國家一樣,有尊重和確保相關私營安保公司尊重國際人道法的義務。當一個國家授權私營安保公司在其境內營業和/或與該國的軍隊或警察部隊合作或提供支持之時,理所當然地應提供充分的國家機制,以確保在其領土上尊重國際人道法,并在出現違反國際人道法的行為時采取包括調查和起訴在內的適當措施。領土還包括領海和領空。懸掛一國國旗的船舶也會被視為該國領土的一部分。普遍認為,各國“在其轄權范圍內”也負有尊重和實施國際人權法的義務。
母國
母國”是指私營安保公司的國籍國,即私營安保公司登記或注冊的國家;如果私營安保公司注冊的國家不是其主要的管理地點,那么私營安保公司設立其主要管理地點的所在國家則為“本國”。母國是指私營安保公司在其管轄權范圍內注冊、登記或設立主要管理地點的國家。本國通過國內立法和政策,有助于確保私營安保公司的活動不會造成違反國際人道法和人權法的結果。一個國家可以通過各種措施做到這一點,例如強制實施專門培訓的要求或通過許可證和報告制度落實對該行業活動的限制。
締約國、領土所屬國、母國的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的義務在實施上并非相互涇渭分明。不同的國家均可能對于一個特定的私營安保公司及其人員承擔義務。因此,為了確保尊重國際人道法和國際人權法,以及使受害者獲得救濟,各國應在制定和實施其規章方面進行合作,以避免出現管轄權真空。
三國際私營安保公司發展
鑒于所提供服務類型的不同,私營軍事和安保服務公司可分為私營軍事公司和私營安保公司兩大類型。私營軍事公司提供的服務是進攻性的,主要以軍事訓練或軍事援助等軍事服務為主;而私營安保公司提供的服務是防御性的,主要以對人員和財產的保護為主。9·11事件后,一些大型國際安保公司不斷發展壯大,并因為可以提供國際安全服務而在全球范圍內興起。這些公司多雇傭前政府或前軍方人員,以“職業保安”名義,活躍在世界上50多個戰亂地區,是動蕩局勢中不可忽視的安保力量,主要包括美國黑水安保公司(Blackwater)、英國杰富仕(G4S)、瑞典塞科利達(Securitas)和西班牙保賽固(Prosegur)。
美國黑水(Blackwater)黑水是美國著名私人軍事、安全顧問公司,誕生于美國軍工聯合體。它是與美國國務院合作的三大私人保安公司之一,1997年由美國海軍特種部隊“海豹突擊隊”的幾名退役軍人Erik Prince 與Al Clark組建,1998年開始營業。2001年以來已獲得超過10億美元的政府合同。911事件后,業務突飛猛進,從2002年到2005年,營業額增長了600倍。截至2007年,已成為美國最大的私人保安公司之一,僅其在伊拉克工作的雇員就有1000多人,而黑水的迅速崛起主要要得益于戰爭因素。2009年2月13日,因在伊拉克卷入槍殺平民丑聞,黑水公司宣布將放棄原名“黑水”,改名“Academi”公司。公司業務重心已從保安服務轉到培訓和后勤。2007年6月,黑水安保公司在伊拉克護衛美國政府人員
英國杰富仕(G4S)G4S是全球領先的國際安全解決方案供應商,目前為全球第一大安保公司,總部位于英國,在125個國家有65.7萬名員工。2004年其前身Securicor與Group 4 Falck合并,改名為G4S。G4S公司的服務項目從保安、保鏢、安全系統和技術、活動和會展安全方案到物業管理、現金全面管理、ATM機維護、貴重物品押運、懲教等,幾乎無所不包,甚至還包括掃雷、軍械管理和軍事訓練等軍事任務。此外,它還運作監護設施(如監獄)和電子安保系統。曾承擔英國倫敦奧運會、諸多監獄看護與安全管理業務。保安人員在位于奧林匹克公園的2012奧運會監控中心工作
瑞典塞科利達(Securitas)塞科利達安保公司1934年創立于瑞典希爾星堡Helsingborg),1991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股票交易所(Stockholm Srock Exchange)掛牌交易,如今的塞科利達是全球規模最大的安保公司之一,業務量占全球外保服務市場12%的份額。2008年塞科利達進入中國,平克頓(上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塞科利達在中國拓展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已在全國多個城市提供安保服務。
西班牙保賽固(Prosegur)保賽固公司是私人安防行業的全球領先者,自1987年在西班牙馬德里交易中心上市起,憑借其遍布五大洲18個國家的國際影響力,2015年保賽固的營業額達到40億歐元,現在擁有超過16萬名雇員。保賽固集團在中國的總部位于上海,在江蘇、山西、四川等大中城市建立了分支機構。保賽固主要提供包括人防、技防、犬防、非武裝押運、聯網報警、遠程監控、現金管理以及安全評估等服務。客戶包括金融機構、醫療機構、國際500強在華機構、工業園區、研發中心、高等院校、大型商場、高檔住宅、綜合性商務樓、著名景點、大型活動及展覽館等。
四什么是中國海外安保服務的模式
中國“一帶一路”方略的推進凸顯了海外安保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如何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從而形成政府、社會、企業、個人相結合的涉外安全綜合保障體系,私營安保公司作為私人安全產品的重要供給者,亟待規范和引導。之前,單純依賴外國安保公司存在成本高企、缺少互信等不足。因此,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和經驗積累之后,走出去的中資企業開始招募本國自身安保力量派駐海外,作為當地與西方安保力量的補充,中國自身的海外商業安保力量也由此起步。
從宏觀上講,國際上存在兩種大的發展模式,一種是黑水模式,另一種是G4S模式。
黑水模式:美國的主要安保公司如黑水、戴恩公司和MPRI(軍事專業人員資源公司)都有軍方和政府背景,靠本國政府、軍警情報部門的固定“大單”維持,這就不可避免要為政府、軍情機構“背黑鍋”。如黑水公司,主要由前軍人組成,創始人是右翼富豪家族出身、美國“海豹突擊隊”前成員埃里克·普林斯。利用深厚的政治資源和9·11之后的反恐形勢,黑水迅速崛起為全球最大安保公司。黑水之所以能夠承接美國在海外的大量安保工作,一定程度上因為其與政治結合較深,公司創始人家族與共和黨有很深關聯,創始人普林斯家族一直是共和黨競選資金的主要捐獻者,小布什的反恐戰爭讓私人安保公司如魚得水,黑水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伊拉克戰爭結束后,美軍由于兵員嚴重不足,因此將后勤補給、武器保養和維護、安全保衛等許多原本由軍方所承擔的任務都轉包給黑水等私人安保公司。截至2007年,黑水有2300名雇員分布在全球9個國家,還有2萬名雇員隨時待命,20架飛機嚴陣以待。其雇員幾乎來自全球各地,相當多曾服役于各國精銳部隊,包括美國海豹突擊隊、法國外籍軍團等聞名世界的勁旅,實戰經驗豐富,甚至重金招募了前中情局反恐負責人。公司業務版圖遍布全球,特別是在沖突動亂集中的海灣地區和一些存在不安定因素的非洲國家。黑水之所以最被人熟知是因為其在伊拉克的種種丑聞,因此也經歷了大起與大落的“倒V型”發展模式,因此這不適合作為一個私營公司保護海外利益的主流模式。
G4S模式:目前全球排名前三位的商業安保公司分別是英國的G4S(杰富仕),瑞典的SeCuritas(塞科利達),西班牙的Prosegur(保賽固),均為上市公司,2014年的市值折算人民幣分別達410億、237億和250億。他們都是上市公司,發展走的是一條資產并購和服務全球擴展之路,尤以G4S為代表,可統稱為G4S模式。僅舉例G4S公司,其由三個歷史悠久的安保公司合并而成,最早可上溯到1901年,是世界安保服務領域的百年老店。先靠為英國政府培訓警察的10年長合約起家,繼而因獲得倫敦奧運安保合同而聲名遠揚,與美國黑水模式不同的是,英國G4S沒有太多出身軍方的高層,其管理人員多為“純商人”出身,但它們也都有和官方、軍警長期打交道的人脈和豐富經驗。作為英國安保領域的上市公司和全球標桿,它2001年收購怡和集團怡和保安股份進入亞洲市場,核心業務是安保服務、押鈔、貴重物品專遞及儲存服務及電子安全業務等,服務遍及文萊、中國大陸、香港、印尼、澳門、馬來西亞、泰國及臺灣等地。當然近年G4S公司也在安保服務中暴露過度使用暴力、玩忽職守等嚴重問題。如2005年9月,G4S公司被指在七處軍事基地提供的安全服務存在安全疏漏。2006年3月,其內部人員透露該公司在美國核設施的反恐訓練涉嫌作假。
中國目前至少有84.7萬名勞工、1.6萬家企業分散在海外,且大多位于政治不穩、戰亂頻發、恐怖主義猖獗的高風險國家和地區。“一帶一路”戰略下“走出去”廣度、深度繼續加強,由此而面臨的海外利益安全與政治風險也倍增,中國在海外利益安全保障上的弱勢也更加突出,安保能力與需求之間仍有很大落差。海外安保是外交和國家安全事務的延伸和補充,助力中國企業“走出去”,建立和完善我國海外公民人身和財產安保體系,組建中國自身的海外安保機制刻不容緩。